规章制度

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

来源:内容管理员   发稿时间:2020-6-28 13:43:00  

一、全部设备仪器必须有专人按要求建帐、建卡,并定期检查,校对,做到帐、物相符。

二、设备、仪器的操作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,操作规程进行。教师、研究生、本科生在做研究试验、论文试验及教学实验时,必须在结构实验中心人员指导下熟悉有关仪器、设备操作方法并经许可后方可自行操作。

三、贵重及精密的设备、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,做到精心维护、定期检修和检测。未经许可其他人不得参与操作。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详细记载每次使用情况。

四、对科研和研究生论文实验,由项目负责人、研究生导师负责借用和收回所使用的设备和仪器,并向设备管理人员说明使用情况。

五、实验过程中若损坏设备、仪器,当事人应及时填写设备损坏登记表,详细说明损坏的原因和过程,按学校制定的《仪器设备损坏与丢失的赔偿办法》,由结构实验中心负责人做出处理决定。

六、设备使用人员每次试验或测试完成后,应及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。管理人员按要求定期对设备、仪器进行检查、维修,始终保持设备、仪器具有良好的性能和精度。

七、设备、仪器的借出,必须经各分实验室主任批准,并办理借用手续方能借走;归还时必须向设备管理人员报告使用情况,经检查完好后方可消除借用手续。如有损坏,按价赔偿。

 

 

 

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

二○一五年三月